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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提高”做好“微时代”检察宣传
时间:2015-04-2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颍东区检察院官方微信公众平台正式运行。这是继去年6月开通微信群之后,为加强和群众之间沟通联系的又一举措。

该公众号账号为:yingdongjiancha,中文账号名为“颍东检察”,微信平台共分检察资讯、信息公开、服务中心三个模块,每个模块下又分设子模块,内容涵盖检察系统及该院最新工作动态、经典案例、心理健康教育等,既能让群众随时掌握检察信息、科学普法,又能贴近群众生活,满足群众需求。

随着微时代的到来,阜阳市颍东区检察院注重三个提高,积极加强微时代的检察宣传工作,充分传播检察舆论正能量

提高宣传水平,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准确把握检察宣传的政治属性、法律属性和新闻属性,通过微宣传来反映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关注和新期待,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维护法律尊严。充分利用微宣传的现实价值开展检察宣传工作,使检察宣传工作导向正确,引导有力,监督有效,强化法律监督和检察职能的作用,充分发挥检察宣传工作的作用。

  提高创新水平,准确把握新闻传播规律。检察宣传从群众的关注点和兴奋点入手,把检察工作所倡导的和群众所需要的紧密结合起来。不断提高新闻写作水平,增强报道的亲和力和感染力,使新闻报道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从而实现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民群众的目标。通过微宣传创新观念、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努力使新闻宣传工作体现时代性、富于创造性。

  提高引导水平,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检察宣传做到不断提高舆论引导水平,把握好舆论引导的时机、节奏和力度,在报道新闻事实中体现正确导向,努力营造积极和谐的舆论氛围,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公信力和影响力;按照及时准确、公开透明、有序开放、有效管理的要求,健全新闻报道机制;通过微宣传开展检察宣传报道,既要利用好网络媒体开展宣传工作,又要切实做好涉检网络舆情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