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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未检工作荣登“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
时间:2015-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我院继“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成功争创全省检察机关2014年度基层院建设十大品牌项目之一后,“建立全省首个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又入选第十届“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案件”,荣登光荣榜。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自2013年1月成立以来,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围绕情法互融、维权帮教并重的目标,不断探索符合未成年人成长规律的工作新机制、新创举。2014年8月8日在全省基层检察院中率先成立首个 “七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观护体系,联合公安、团委、妇联、关工委、司法局等部门在团区委下设未成年人观护站,以街道、镇等为依托,设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点,选聘41名社会观护工作者。为解决涉案未成年人的后顾之忧,未检科作为推荐方与四家爱心企业签订了未成年人《就业意向书》,设立观护基地,免费提供技术培训,创造就业机会,最大限度地整合了社会资源与力量,实现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社会帮教的无缝对接,走出了一条符合阜阳实际、颍东特色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之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涉案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关系着亿万家庭的幸福安宁与社会的和谐稳定。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秉承“矫正心灵、重育希望、关爱成长”的理念,搭建用爱心换浪子的桥梁,做未成年人成长过程中特殊的心灵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