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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会】 颍东区检察院检察长马千里在区人大五届四次会议上做2019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0-06-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6月12日,在阜阳市颍东区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千里作2019年检察工作报告。

  

  一、坚定不移服务大局,促进颍东经济社会发展

  (一)深入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以“零容忍”态度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理涉黑涉恶案件5件62人。聚焦黑恶犯罪易发的项目建设、基层政权等重点领域,依法办理胡标等22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陈春柱等28人欺压残害百姓黑社会性质案件。

  

  坚持“打伞破网”“打财断血”,严格落实“一案三查”制度,依法移送保护伞线索51条,督促查封扣押涉案财物1.19亿元,分别对充当涉黑案“保护伞”的杨楼派出所原副所长康光海和杨楼孜镇八里村原党总支书记胡运泽提起公诉。延伸办案职能,针对办案过程中发现的管理漏洞及问题向行业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7件。

  (二)精准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 

  

  把依法办案与化解风险、维护稳定相结合,聚焦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依法办理公安部挂牌督办的涉案金额高达1553万元的“解冻民族资产”诈骗案件,批准逮捕46人。

  

  把关注民生与精准脱贫相结合,开展“法治护航精准扶贫”活动,办理脱贫攻坚领域“微腐败”案件2件4人,对2名贫困人员进行司法救助。把生态检察与污染防治相结合,相继开展“美丽乡村检察行”“守护绿色江淮美好家园”“中央环保督查反馈问题回头看”等专项活动。

   

  (三)依法平等保护经济企业发展 

  加强司法保护力度,严厉打击职务侵占、挪用资金等侵害民营企业利益和民营企业家权益犯罪,共批准逮捕3件4人,依法对陆某、于某某职务侵占阜阳市闫庆塑胶制品有限公司583万余元的案件提起公诉。树立平等保护理念,对涉嫌犯罪的民营企业家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在法律限度内不批捕不起诉2件2人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进行羁押必要性审查5件5人,对辖区内30余家民营企业进行走访调研,听取意见和建议,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困难。

     

   

  (四)扎实开展阳光检察   

 

  全面推开“温暖控申”建设,建好用好检务工作区,在控申接待大厅悬挂“温暖控申”标识,设置便民服务区,优化12309检察服务热线功能,公示“检察长接待日”日程安排,为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认真落实“群众来信件件有回复”要求,对受理的46件实名来信来访均做到“7日内程序性回复、3个月内办理过程或结果答复”。规范办理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案件,引入第三方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坚持把释法说理、息诉化解贯穿办案全过程。

 

  

   

  二、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回应人民群众司法期待  

    

  (一)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能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增强群众安全感。共受理审查逮捕279件442人、审查起诉421件698人。积极参与反分裂、反恐怖、反邪教斗争,批准逮捕“法轮功”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1件2人持续重拳打击贩卖毒品、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等严重刑事犯罪,批准逮捕25件30人,提起公诉19件30人,对贩卖冰毒6.8千克的吴某某等8人以涉嫌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进行批捕。加大对“两抢一盗”、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批准逮捕93件143人,起诉101件168人,依法惩治了张翔诈骗案等一批严重侵财犯罪。    

 

  

   加强与区监察委的沟通协调,健全日常联络、个案协调和线索双向移送反馈机制,对提前介入案件均从证据标准、事实认定、案件定性及法律适用等方面提出书面意见,共受理市检察院指定管辖和区监察委移送起诉职务犯罪案件10件12人,提前介入案件9件,办理了侵吞国家补偿款120余万元的新华社区原委员余飞贪污案

  (二)继续发挥惩治腐败职能作用 

             

  

 

  (三)加大公益诉讼检察监督力度     

  切实聚焦公益核心,突出民生热议热点问题,把办案重点放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及国有财产保护领域。通过开展“守林护绿”“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等各类专项活动,摸排公益诉讼线索39件,发出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37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报请市检察院提起董某、孟某销售有毒有害药品民事公益诉讼案。依法提起了张某、陈某等人破坏耕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人民法院判令张某等人承担复垦及鉴定费用79万元。

  

  (四)切实保障未成年人权益    

  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及未成年人刑事诉讼特殊制度,共审查起诉53件80人,对23名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其中3人顺利考入大学。加强双向保护,对未成年被害人案件从严从快打击,依法起诉未成年被害人案件21件40人。认真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如办理蒋某强制猥亵案时,针对某宾馆及KTV容留多名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学童从事有偿陪侍等问题,组织公安、教育、团委、妇联等部门进行座谈,发出检察建议3份,制发“校园零性侵”倡议书,并联合教育部门加强对校园安全及周边环境的督导检查。以预防校园欺凌及性侵害犯罪为重点,组织开展“法治进校园”集中宣讲活动13次,受众师生达5000余人次。组织开展“携手关爱,共护明天”检察开放日活动,认真落实检察长、副检察长担任辖区内法治副校长制度。

 

  

 

  三、全面聚焦主责主业,切实强化法律监督职能     

  (一)不断深化刑事诉讼活动监督    

  强化刑事立案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件,监督撤案4件。深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督促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6件。强化侦查活动监督,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纠正漏捕8人、追诉漏罪12起,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0件。强化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并获市院支持抗诉2件,对刑事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件

 

  

  (二)稳步开展刑事执行检察监督  

         

  常态化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出检察建议,建议撤销缓刑4人。完善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工作机制,共受理82件82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或释放的建议被采纳33件,采纳率为97%。开展强制医疗监督检察,走访辖区内被强制医疗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第三人民医院发出检察建议,并督促其整改落实。强化对刑事执行活动监督,切实维护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向司法机关办案部门口头或书面提出纠正违法32件次。继续推进刑事案件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助推财产刑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三)持续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   

    

  依法办理生效民事行政裁判、执行活动等申请监督案件55件。开展执行和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活动,重点监督应立案而不立案、应执行而不执行等情形,在区法院设立执行检察室,监督执行活动类案件17件。针对问题较为突出的虚假诉讼领域,加大案件监督力度,办理张某民间借贷虚假诉讼系列案件22件,涉及当事人30人、标的款323万元。其中抗诉9件,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抗诉意见,对张某虚假诉讼行为作出罚款的处罚裁定。及时研判劳动争议、讨薪讨债等涉众型民事监督申请的涉法涉诉风险,支持农民工讨薪案件15件,移送公安机关欠薪线索1条,公安机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立案,切实加大对弱势群体的保护力度。

 

  四、坚决落实改革部署,推动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一)全面推行司法责任制改革 

  

  规范内设机构改革,整合内设机构为9个部门,机构缩减30.76%。继续深化员额制改革,组织年度员额遴选,落实员额动态管理机制。切实发挥院领导在司法办案中的示范引领作用,2019年办理的2起涉黑案件均由院领导担任办案组组长、第一公诉人。院领导直接办理案件163件,占全院检察官办案数的34.34%,检察长出庭支持公诉、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已制度化、常态化。

  

  

 

  (二)深入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        

  

  大力推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落实,对自愿认罪认罚刑事被告人依法提出从宽量刑建议202人,第四季度适用比率达77.1%。积极适用简易程序、速裁程序,实现了“繁案精办”“简案快办”。同时,开展好认罪认罚配套工作,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配合,强化律师值班制度,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96次

  

  (三)有力推进检察智能化建设 

  

  强化科技支撑,深入推进“智慧检察”建设,加大智能语音技术和远程提讯系统在办案中的应用力度,远程提讯50次,提高了办案时效。积极推广使用“206”系统,受理案件90件,在全市范围内首次成功流转案件并展开使用。打造“智慧检务”平台,开通运行“12309”检察服务中心,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建设完成,电子阅卷系统全面应用,检察为民服务实现远程化、可视化、便捷化,服务效果不断提升。

  

  

五、坚持不懈强基固本,着力筑牢检察事业发展根基  

   

  (一)始终坚持政治引领

  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 把“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及“三个以案”警示教育的要求贯穿到检察工作的全过程。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开展“严强转”集中整治专项行动,着力整治检察工作特别是执法办案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落实党组抓意识形态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年内分别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和机构改革工作向区委做专题报告。完善党的组织建设,组织总支和支部换届选举,配齐配强支委委员。

  

   

  (二)着力创新检察文化

  加强检察新闻宣传,积极把检察好故事讲出去。充分发挥检察文化的导向、凝聚、激励、约束等功能,组织开展“道德讲堂”、“孝老爱亲”征文等活动,在潜移默化中提升干警文明素养,着力打造检察文化品牌。繁荣新媒体创作,推出的《为了花儿茁壮成长》荣获安徽省政法优秀新闻作品三等奖。

  

   

  (三)更加注重规范司法

  

  严格落实禁止干预、插手、过问案件的“三个规定”,全面开展流程监控和案件质量评查,口头提示和发送流程监控通知112份,评查案件292件。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置律师专用通道和会谈室,在门户网站开通律师预约服务平台接待律师731人次。严把案件质量关,不断提高检察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自觉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积极配合检查和调研,认真落实审议意见。采取“检察开放日”、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改进工作。着力打造“阳光检察”,发布各类程序性信息622件、法律文书314件、案件信息90件。 

  

   

  

  我们始终秉承务实重行、深耕细作、担当作为的精神不动摇,全院上下一心,团结协作,先后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被省检察院授予全省检察机关 “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2名干警分别获评全国检察机关宣传先进个人省“三八”红旗手称号。

  

  2020年,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牢牢把握“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要求,精准服务发展大局,深入推进“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更大力度强化法律监督,更深层次推进检察改革,更严要求加强自身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中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