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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宣传周|用好公益诉讼 守护食品安全
时间:2022-08-0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民以食为天,安全是食品消费的最低要求,没有安全,色香味、营养都无从谈起;安全也是食品消费的最高要求,关乎百姓的健康甚至生命。食品生产者、销售者必须守住道德底线,绝不逾越法律红线,确保“舌尖上的安全”,否则必将遭受法律严惩,不仅要受到刑事处罚,还可能因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被提起公益诉讼。

  近年来,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就办理了多起食品安全领域公益诉讼案件,如油条中非法添加明矾案件、卤料中非法添加罂粟壳案件。张某某、冉某某、余某某等人在经营餐饮店过程中,在生产销售的油条中非法添加明矾,在卤料中非法添加罂粟壳,存在食品安全隐患,侵害众多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对此,颍东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诉请法院判令张某某、余某某等人支付销售价款十倍惩罚性赔偿金,在市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颍东区人民法院对检察机关诉求全部予以支持。

  食品安全无小事,食品安全保护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是检察机关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重点工作,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针对食品生产、加工、销售等方面侵害国家或社会公共利益的情形,通过行政公益诉讼、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方式守护食品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