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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递司法温情 助力重获新生--颍东区检察院附条件不起诉典型案例
时间:2022-06-0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案例一
  “这一年我的变化非常大,我由衷的感谢各位检察官,谢谢你们给了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让我重新面对生活,塑造自己。在以后的人生路上,我一定增强法律道德意识,增强法律观念,认真、踏实的面对自己的人生、自己的未来,再也不会触及法律的底线。做任何事情要有清晰的认识和头脑,为自己负责,为家人负责。一定积极做一个成熟、善良、充满正能量的人。再一次感谢各位检察官长时间以来对我的关心和照顾、疏导与教育,我会铭记在心。您们辛苦了,谢谢!”这是大学生小风(化名)给颍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递交思想汇报的内容片段。
  

 

  小风因一起聚众斗殴案被颍东区检察院宣告附条件不起诉时是一名在校大学生。在帮教考察期内,检察官多次与小风谈心,鼓励其在大学要刻苦读书,多理解父母的辛苦。小风前几次思想汇报的内容多是对自己在看守所羁押经历的恐惧,对自己曾经的无知行为感到悔恨。经过检察官的帮教和鼓励,小风积极转变自己的思想,后期思想汇报的内容多是对检察机关给予附条件不起诉的感激以及对未来生活的规划。此后,小风一边努力学习专业知识,顺利考取国家二级裁判员证书;一边勤工俭学,减轻家庭经济负担,现在小风已经大学毕业并成功就业。
  案例二
  

 

  小强(化名)因故意伤害他人被颍东区检察院宣告附条件不起诉,案发后,小强在家人的陪同下投案自首,积极赔偿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但是他对于案发时伤害同学的行为始终无法释怀。在帮教考察期间,承办检察官对小强进行了耐心沟通与劝解,在检察官的帮助下,小强逐渐走出了阴影,学习和生活也步入正轨,并主动加入颍东区检察院启航志愿者服务队,成为志愿者团队中的一员。他积极弘扬志愿者服务精神,践行志愿者服务理念,多次参与颍东检察院组织的志愿者服务活动,并在疫情期间,主动与所在社区联系,以一名志愿者的身份充当起疫情防控的排头兵,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加强疫情宣传、社区封闭管理等联防联控措施。工作之余,小强给检察官发来了他在疫情防控点的工作照片,检察官为其点赞,并鼓励小强:每个人都可以发挥自己的光和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案例三
  

 

  16岁的小军(化名)为满足个人喜好和追求精神刺激,从网上购买国家安全机关的证件一本,并多次对一名被害人实施体罚、殴打等行为。颍东区检察院鉴于小军犯罪时系未成年人,具有坦白情节,案发后取得被害人谅解、自愿认罪认罚,决定对小军附条件不起诉。审查起诉期间,检察官根据小军为追求精神刺激的犯罪动机,邀请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测评,并对怠于履职的小军母亲开展了亲职教育。
  小军母亲接受亲职教育后,写下了心得“我和他爸有两个小孩要养,还要做小生意。我们都没有什么学问,前几年生意不好,就去跑市场,有时几天不回家,孩子上小学的时候,没咋照顾他,孩子学习不好,有时候还打他。孩子犯这样的错误,做家长的有很大责任。以后要和孩子多谈谈心,和老师多沟通。”
  

 

  在考验期内,小军多次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见义勇为,奉献爱心,并被两个阜阳志愿者服务团队授予“优秀志愿者”称号。
  工作愿景
  新时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任重道远,党和人民寄予厚望。对未成年人适用附条件不起诉,既贯彻执行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又有利于促进未成年人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体现了检察机关审慎办理未成年人案件的态度。
  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提升专业水准,把握办案规律,凝集各方力量,找准帮教重点,探索运用行为矫正、家庭教育、公益劳动等科学有效的帮教手段,帮助涉罪未成年人迷途知返,顺利回归社会,为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