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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颍东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118日在阜阳市颍东区第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颍东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马千里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线,坚持以法治为引领、以办案为中心、以改革为动力,凝心聚力,忠实履职。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被省检察院确定为品牌项目,入选第十届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十大事件,受到最高人民检察院通报表彰;公益诉讼试点工作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诉前程序15起典型案例,连续四届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省级文明单位,全院共有36人次先后受到省市区表彰。

   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全力服务平安、和谐颍东建设。

   始终把维护稳定、促进和谐摆在首位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积极服务平安和谐颍东建设。

  ——认真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维护社会稳定。

  惩治刑事犯罪,注重宽严相济,依法区别对待,做到当宽则宽,当严则严,立足检察本职,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职能。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五年共批捕犯罪嫌疑人1060人、提起公诉1744人。把严重暴力犯罪、涉毒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坚持快捕快诉先后批捕此类犯罪嫌疑人421人、提起公诉741有力地震慑了犯罪促进了社会治安的持续向好。

  扎实开展轻微刑事案件从宽处理工作。积极推进轻微刑事案件和解,试行批捕保证金制度,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轻微刑事案件在不违反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实行和解处理并慎重适用强制措施,不批准逮捕275人,其中无逮捕必要170人,占比达62%,相对不起诉167,附条件不起诉23

  着力完善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设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机构,统一办理市辖三区及经济开发区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案件。五年来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54480人,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建立七位一体观护体系,设立心理约谈室、社会观护点和企业观护基地,聘请65位社会观护工作者,及时对198件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进行封存。

   ——大力加强诉讼监督努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坚持把维护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统筹推进诉讼监督工作,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加强立案监督。坚决纠正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及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不断扩大立案监督的信息渠道。五年来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828法院全部作出有罪判决,监督公安机关撤案11件。

  加强侦查监督和审判监督。通过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共追捕犯罪嫌疑人49人、追诉46人,准确率100%共向侦查机关和审判机关提出纠正违法意见119件次依法抗诉56,其中45人已获二审改判。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五年来共对1493份缓刑、假释和暂予监外执行案件材料进行了审查依法向办案单位发出提示函83均被采纳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2626人,定期对辖区内19名佩戴电子腕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检查,有效地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共立案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67提请和建议提请抗诉16全部被市检察院采纳。积极开展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工作,对人民群众关心的环境污染等问题进行督查,依法发出检察建议13份。

  ——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努力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

  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主动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和平安创建活动,积极开展六五普法集中宣传月活动;运用多种载体宣传法律知识,开展法律六进等工作,共开展各类普法宣传19场次,认真制定七五普法措施。

  做好涉检信访排查化解工作推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实行检察长预约接访、疑难案件公开答询等工作措施,实行释法说理机制共妥善处理群众来信来访51件。完善检调对接工作,优化硬件设施,开辟单独远程信访接待室。

  做好青少年犯罪预防工作。加强检校联系,开展法治宣传进校园活动先后10所中、小学1000余名学生作法制宣传报告会10场次,发挥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普法作用,共接待师生达800余人次,提高了广大师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二、坚决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努力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始终保持打击腐败高压态势,坚持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放在突出位置积极优化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坚持更新执法理念。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服务意识,正确处理履行职责与服务大局的关系,始终做到执法想到发展,办案不忘服务,坚持不轻易查封、冻结企业账目,不间断企业的指挥系统和生产经营,积极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品牌,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加大查办职务犯罪力度。突出查办了教育、医疗卫生、税收征管、征迁补偿等领域的职务犯罪。五年来,共立案5579人,其中查处贪污贿赂案件4357人,大案3948人,大案率84.21% ,查处渎职侵权案件1222人,其中查办的涉农惠农、扶贫领域的窝案串案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召开座谈会、庭审警示教育、职务犯罪预防宣讲等形式对职务犯罪多发、易发的部门和重点开展系统预防。结合所办案件认真剖析发案原因,堵塞管理漏洞,先后发出检察建议21份,开展警示教育170次,办理行贿档案查询537次。

  三、深化检察改革创新工作机制,努力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坚持以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和保障现代化实用化为目标,不断深化检察机制改革和创新推动了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对接检察改革。积极参与全省检察官员额遴选,平稳对接司法改革,通过考试与考核方式,确定首批26名入额检察官,选任15名检察官助理,逐步实行检察官分类管理。

  ——创新管理模式。坚持用制度管人管事,增订、修改、废除各类规章制度共计87项,并印编成册。落实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制度落实。实行AB岗工作模式,制定《干警“AB跨部门工作规定(试行)》。

  ——规范司法行为。着力解决司法不规范顽疾,开展案件质量评查61614件,重要案件信息公开比率达209%,法律文书公开比率为98.13%,促使了干警从要我规范我要规范的转变,极大地提高了司法公信力。

  ——坚持文化育检。建成检察文化长廊,改造升级图书室、文体活动室,成立颍东检察文化沙龙和新媒体工作室。五年来,共制作检察宣传短片7部,结合真实案例制作的微电影《陪你走一程》获阜阳市第二届微电影大赛三等奖,近期又被推送到最高人民检察院参与第十三届法治动漫大赛进行评选;院图书室荣获省百佳机关书屋称号。

   ——丰富品牌项目。以未检品牌工作为亮点,发挥品牌带动效应,着力打造具有颍东特色的品牌项目,引进了全市第一台非接触式卷宗扫描仪,为律师提供免费电子卷宗,五年来,共接待服务律师1131人次,案件管理立体化机制被市检察院表彰为品牌项目并在全市检察机关推广应用。

  四、以建设高素质专业化检察官队伍为目标努力加强自身全面建设。

   始终把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班子战斗力和干警素质作为永恒主题常抓不懈努力造就高素质、专业化的检察官队伍。

  ——狠抓思想作风建设。认真开展学习教育活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开展四个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廉洁从检教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推行错案责任追究制,严格执行自侦办案一案三卡硬性规定,建立干警执法档案50份,五年来,全院无一例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发生,无一起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切实提高执法能力。持续加强对年轻干警的培养力度,强化在职继续教育,4人取得法律硕士学位,1人取得博士学位,5人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开展以专业技能培训和岗位练兵为载体的素质工程建设先后举办和参与岗位练兵12共有11名干警被省市院确定为业务尖子办案能手5名干警被评选为市、区级最美政法干警

  ——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强化检务公开,推动阳光检察自觉主动接受监督,通过不起诉审查听证会、案件质量评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介入检察工作,让社会各界零距离接触检察工作;先后就公诉、民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侦查监督工作分别向区人大常委会作专题报告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12次,走访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意见21次。

  

  各位代表!

  过去五年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的结果,也是区政协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的结果。各位代表委员献良策、建诤言、寄重托,为我们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强大动力。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你们致以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五年来的检察工作实践,使我们深刻认识到:必须坚持检察工作正确政治方向,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捍卫者;必须坚持大局意识,自觉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区工作中谋划和推进;必须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敢于办案、善于监督,注重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必须坚持把党的建设与队伍建设、业务建设紧密结合,持之以恒、统筹推进,大力营造风清气正、和谐向上的机关生态;必须大力弘扬改革创新精神,在深化改革中破解难题,在开拓创新中谋求发展,不断推动检察工作向更高层次迈进。

  当然,我们也清醒认识到,当前的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短板:在服务大局方面,立足职能服务发展的举措还有待提高;在队伍建设方面,专家型、复合型检察人才较少,办理复杂案件的能力有待提升;在执法办案方面,法治思维有待增强,执法理念尚未完全转变;在检察创新方面,开拓创新的力度还要加强;在廉洁从检方面,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还需盯紧抓实;在办案和技术用房建设方面,离上级要求还有较大差距还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对此,我们将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努力实现检察工作的新突破。

  

  未来五年奋斗目标

  今后五年是我区大建设、大发展、大转型的黄金时期,也是脱贫攻坚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我们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全面贯彻中央及省市区精神,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切实履行好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使命,为十三五时期实现实力颍东、活力颍东、生态颍东、幸福颍东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围绕奋斗目标,将着重做好以下四项工作:

  全力抓好维护稳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积极参与严打暴恐活动专项行动,持续加大对黑恶势力、严重暴力、多发型侵财、涉众型经济犯罪以及黄赌毒等影响群众安全感犯罪的打击力度,积极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

  全力抓好惩防腐败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继续加大办案力度,更加注重查办有影响、有震动的大案要案;按照数额+情节的要求,及时调整办案模式;积极推进惩防职务犯罪向基层延伸,更加注重查处群众身边的腐败。

  全力抓好深化改革的各项任务落实到位。积极探索行政公益诉讼,践行全国司法体制改革的要求,坚定立场,服从指挥,做好监察体制改革准备工作,推动各项改革举措精准落地。

  全力抓好自身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以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大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和司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做好抓创育工作,增强接受监督意识和主动宣传意识,发挥两微一端的作用,完善新闻发布制度,为检察工作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017年工作安排

  2017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承前启后的关键之年,也是五年发展开局之年,我们将致力于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和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扎实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切实打造过硬检察队伍,着力推进司法规范化,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强化大局意识,推进各项检察改革。在司法体制改革和监察体制改革叠加期间,坚决拥护和贯彻中央改革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保持定力、保持韧性,扎实做好全院干警思想政治工作,确保改革期间人心不散、秩序不乱、工作不断。

  强化业务素质,提高执法办案水平。继续深化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加大学习教育、培训力度,探索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模式,分类制定2017年干警培训计划,着重强化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干警的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强化反腐力度,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严厉查处重点领域、重要岗位职务犯罪,开展集中整治扶贫开发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依法严惩基层腐败犯罪。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深入开展生态环保、工程建设、惠农扶贫等领域专项预防,努力营造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社会氛围。

  强化监督意识,维护司法公正。完善法律监督格局,延伸监督触角,探索建立对公安派出所侦查活动监督机制;坚持以审判为中心,健全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坚决防止冤假错案;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民事行政检察工作,不断提升民行监督办案质效。

  

  各位代表!新的征程已经开启,新的号角催人奋进。我们决心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牢记全区人民的期望和重托践行明德、尚法、务实、创新的院训锐意进取扎实工作不断开创检察工作新局面为建设实力颍东、活力颍东、生态颍东、幸福颍东作出新的贡献

  有 关 用 语 说 明

  

  1.轻微刑事案件和解:是指检察机关针对一般的轻伤害、未成年人犯罪、交通肇事及其他轻微刑事案件,允许当事人依法自愿和解,并以此减轻当事人刑事责任或终结刑事诉讼程序的办案机制。

  2.检调对接:是指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以修复社会关系为目的,主动把检察机关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与社会矛盾纠纷大调解机制对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工作机制。

  3.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是指检察机关为了预防贿赂犯罪,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运用计算机技术对行贿犯罪信息进行分类录入、存储,并向社会提供查询服务,查询结果供个人或单位在进行商业活动时参考。

  4.公益诉讼:指检察机关作为提起诉讼的主体对环境污染等侵害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一种诉讼活动。

  5.未成年人刑事检察:人民检察院对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进行有别于成年人犯罪案件所进行的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和特殊保护的原则。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和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方式进行,充分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

  6.“七位一体观护体系:是指我院在办理成年人犯罪案件时,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围绕情法互融、维权帮教并重的目标,201488日在全省基层检察院中率先成立首个由检察院、公安、团委、妇联、关工委、司法局、计生委七个部门联合的社会观护体系,在团区委下设未成年人观护站,以街道、镇等为依托,设立未成年人社会观护点,并选聘若干社会观护工作者。

  7.羁押必要性审查:是指人民检察院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8.检察建议:是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9.AB岗:指为科学配置人力资源,提高工作效率,在承担检察业务任务的科室设立两种岗位承办人,A岗为该科室在编人员,B岗为非该科室人员,A岗科室局在案情重大、涉案人员较多或因出差、开会、请假等情形下,由明确B岗承办人增援力量或增补空缺履行办案职责。

  10.规范司法行为:指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检察机关内部针对司法行为不规范开展的一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整治司法不规范顽症”,不断提高规范司法的能力水平,确保检察权始终在法治轨道内规范正确运行。

  11.案件管理立体化机制:指依托检察专网和互联网,形成以检务公开、律师接待、统计分析、案件受理、案件流程监控及案件评查为一体的管理体系。

  12.“一案三卡:指检察机关在办理每一件自侦案件时发放《办案告知卡》、《廉洁自律卡》、《回访监督卡》。《办案告知卡》告知犯罪嫌疑人、证人和检察人员的权利义务及纪律;《廉洁自律卡》由办案人员填写,将执行办案纪律及处理说情、送礼等情况详细说明;《回访监督卡》由监察室填写,对发案单位和当事人进行回访,征求被访人对检察人员执法办案的意见和要求,核查执法人员的纪律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