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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颍东区人民检察院2014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4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5118日在颍东区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

  颍东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杨咏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宝贵意见。

  一年来,我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支持下,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主线,紧紧围绕服务颍东区经济社会发展和推进自身科学发展两大任务,全面履行检察职能,大力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均取得新的成绩和发展。

  一、发挥检察职能作用,服务全区发展大局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扎实做好检察环节上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自觉把化解矛盾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着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充分发挥审查批捕、审查起诉职能,对重大刑事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同时严把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质量关,实体和程序并重,质量和效率并重,确保稳、准、狠地打击犯罪。一年来,我院共受理提请批捕案件199280人,其中批准逮捕156219人,决定逮捕4人,逮捕率约为80%;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297447人,依法提起公诉257393人,报送市院审查15人,有罪判决率100%。同时,根据新刑诉法要求,积极推进简易程序的适用。一年来,我院建议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89件,简易程序适用率达42.8%,超过全市平均水平。

  宽严相济人性执法。立足于化解矛盾、教育挽救和修复社会关系,扎实开展轻微刑事案件从宽处理工作。一年来,不批准逮捕4156人,不起诉3675人。注重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加强释法说理工作,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从快处理,全力化解社会矛盾。同时我院未检科在办理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案件中,始终坚持轻刑化执法理念。综合犯罪事实、情节及帮教条件等因素,细化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和诉讼监督标准,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涉案未成年人的批捕率、起诉率,不捕率和不诉率分别为22.9%26.2%

  妥善处理涉检信访。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努力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维护正常信访秩序。不断提高涉检信访一次办结率,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排查力度,发现信访苗头及时化解。一年来,我院共受理控告申诉线索60件。本院办理34件;转办26件。加强对弱势群体的司法保护,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案件被害人及近亲属提供司法救助资金。一年来,共救助77人,给予救助金1.5万元,体现了司法人文关怀。

  二、围绕第一要务,依法查处职务犯罪案件

  检察机关的主要职能是查办案件,综合运用检察职能,做好服务全区发展的各项工作,为颍东经济发展提供了司法保障。

  依法履职保障民生。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积极开展打击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行动,着力查办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新农村建设等领域以及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一年来,共初查职务犯罪案件线索23件。立案查处贪污贿赂案件912人(均为5万元以上大案),侦查终结812人,提起公诉610人,有罪判决811人(含去年遗留案件);立案查处渎职案件22人,侦查终结22人,移送审查起诉22人。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成效显著。结合执法办案,开展了个案、类案和行业、系统预防,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一年来,共开展预防调查4次,形成案例分析6份,发出检察建议6份,开展行贿档案查询19次,对促进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信用体系做出了应尽的努力。

  三、积极创新检察工作,不断完善工作机制

  探索“四类人”出庭作证工作机制。为保证新刑诉法关于证人、侦查人员、鉴定人、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作证制度得到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和诉讼效率,在全市公诉部门举行的庭审观摩活动中,我院大胆尝试申请被害人、证人和侦查人员出庭作证,取得了良好的庭审效果。

  坚持未检工作特色,不断深化改革创新。一年来,我院积极开展“抓特色、创品牌、育典型”活动。未检工作作为我院2014年育典型品牌,院党组高度重视,精细培养。未检科自2013年成立以来,始终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不忍放弃、不愿放弃、不会放弃”的原则,固守“办一个案件,挽救一个未成年人,影响一群人”的执法办案理念,教育、挽救了100余名失足少年。一年来,我院未检工作通过深入开展“四个一”活动:即“组织涉案的未成年人旁听一次庭审活动;进行一次义务劳动;赠送一批励志书籍;组织一次企业参观”,逐步使涉案未成年人形成了积极、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我院未检工作先后被授予全国“巾帼文明岗”、安徽省“巾帼文明岗”、阜阳市“妇女儿童维权岗”等荣誉称号,还被推荐为“安徽省检察机关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集中宣传报道活动”先进团队,被阜阳团市委推荐为2014年至2015年安徽省“青少年维权岗”申报单位。在全市八个县市区院确定的两个基层检察院创品牌活动项目中,我院的“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名列其中。

  抓好信息化建设,坚持科技强检。以信息化建设为重点,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完成了分级保护的共建和自建项目,完成了办案区高清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改造,实现了由标清到高清、由操作复杂到一键式启动的转换,同步录音录像更加规范和便捷。今年,我院办案区也经省院验收合格,颁发了准用证。另外,省院统一在反贪局安装了一套侦查指挥中心系统,以便上级院对我院的职务犯罪侦查进行及时指导。我们于2014年底利用废旧电脑组建了一套检委会办公系统,使案件管理系统对案件汇报进行同步管理,提升了案件汇报的质量和效率。

  四、强化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在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不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一年来,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未立案的,监督立案66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6人;开展捕后羁押必要性审查1344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28份,侦查机关均予纠正;向涉案单位发送《检察建议》11份;纠正漏捕犯罪嫌疑人25人。依法提出抗诉意见34人,均被市院支持;依法追加漏犯5人,追漏罪1件,起诉后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同时认真贯彻落实新刑诉法的相关规定,严把证据关。如在办理某某强奸案中,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人提供侦查机关存在刑讯逼供的情节,我院承办人在阅卷后积极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最终非法证据得以排除,对该案作出了存疑不诉处理。

  加强民事、行政诉讼活动监督。一年来,共审查处理各类民行申诉案件18件,发出检察建议10份,再审改判2件,建议市院提抗2件,建议市院做出不支持监督申请3件,均被市院采纳。

  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一年来,共掌握全区监外执行罪犯278名,联合司法机关集中组织检查2次,向办案单位发出8封超期羁押提示函,提出检察建议3份。同时积极配合上级院做好对职务罪犯、涉黑罪犯以及重大经济罪犯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的专项检查活动,为辖区的稳定和谐做出了贡献。

  五、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切实加强内部监督

  积极响应高检院提出的“执法规范化标准化、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管理科学化信息化、保障现代化实用化”的基层院八化建设的号召,建立完善执法规范新机制,着力提升管理科学化水平,加强内部监督,深化检务公开,确保正确规范行使检察权。

  推进案管机制改革。以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推行为契机,进一步加强案件流程监控、质量评查和检察业务态势分析。对受理的案件实行严格的流程监控和动态监管,及时发现并纠正办案中存在的违规违法情形。一年来,我院案管工作共受理各类案件435件,受理的每个案件都在当天分流到有关业务部门;向本院业务办案部门发出案件流程监控口头提示21次、发出案件流程监控通知书3份,充分发挥了管理、监督、服务、参谋职能作用。

  规范计财装备工作。认真落实高检院提出的“抓保障、保中心、促发展”的计装工作九字方针,对本院扣押、冻结的款物,实行专人保管,严格进出库手续;同时进一步完善了物资采购程序,认真做好院财务预算和执行工作,为检察工作做好后勤保障。

  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自觉接受外部监督着力加强以统一受案、全程监控、案后评查、综合考评为主要内容的内部监督机制,积极开展检务督察,严肃纠正执法办案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区人大、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主动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积极配合区人大常委会组织的未检工作专题调研,严格贯彻落实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要求。主动听取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办理建议、提案和转交案件、事项的质量。更加重视涉检网络舆情工作,自觉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努力将检察权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六、打造过硬队伍,加强自身建设

  按照忠诚、为民、公正、清廉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抓班子、带队伍,着力强化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造就高素质检察队伍。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政治育检,通过深入开展学习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争创省级文明单位活动,开展了道德讲堂、主题论坛、理论测试、警示教育、辩论比赛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丰富检察文化阵地,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检务环境,不断增强检察工作“软实力”。今年我院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安徽省第十届文明单位,这是我院连续四届获此殊荣。

  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鼓励干警参加学历教育、脱产培训、业务培训、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学习,在实战中不断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现我院有6名同志研究生在读,1名同志博士在读。集中组织学习市院举办的《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网络视频辅导讲座,加强干警自身的执法能力建设。积极组织干警参加市院组织的业务能力竞赛,多名同志获得“办案能手”的称号。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执行中共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积极开展反腐倡廉教育,营造清正廉洁氛围。制定并完善警车使用、财务收支、禁酒令等制度、同步录音录像等硬性规定,不断加强对自侦案件的监督力度。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预警、问责机制,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覆盖检察权行使的全过程。近年来,我院实现了执法办案零投诉,违法违纪零举报,办案车辆安全零事故,受到了上级部门的肯定。

  一年来,我们深刻认识到,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是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是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检察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存在的问题有:一是少数检察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提高;二是法律监督的实效与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待还有一定距离;三是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5年是我区深化改革、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我院将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服务改革发展,调动一切促进发展的积极因素,真抓实干,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十八届四中全会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检察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的切入点。努力适应执法办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妥善处理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加大对拆迁改造、涉农惠民和破坏环境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确处理涉检信访案件,积极配合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终结案件、息诉罢访、稳控救助等工作。

  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准确把握中央反腐败斗争、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部署,高举反腐的利剑,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腐败分子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在保证办案规模的同时,更加注重案件的侦结率、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确保案件“立的准、诉的出、判的牢”,力求数量、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

  四、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按照中政委关于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部署,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依法监督纠正司法中存在的执法不严、执法不公的突出问题,严格把握审查批捕、审查起诉的案件质量。继续强化民行检察监督,综合运用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监督手段,大胆尝试公益诉讼,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全面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不断推动监所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五、继续加强自身队伍建设。切实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扎实抓好“两个责任”的落实。严字当头,下大力气加强队伍纪律、转变工作作风,不断提高检察队伍的政治素质、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同时,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巩固和发展文明创建成果,促进各项检察业务取得新成就。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决心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本次大会精神,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求真务实,攻坚克难,为我区发展改革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