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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颍东区人民检察院2013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8-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4 117日在颍东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亚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3年,我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和区政府、区政协及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以强化素质、提升执法办案公信力为中心,努力打造一支执法能力过硬、领导班子坚强、队伍素质精良、管理机制健全、检务保障有力、社会形象良好的检察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着力服务发展大局

   始终把服务发展大局作为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打防并举,扎实做好检察环节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各项工作,自觉把化解矛盾贯穿到执法办案的全过程,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充分发挥审查批捕、起诉职能,突出打击重点,维护社会稳定,对严重恶性案件,始终保持高压态势。2013年,共依法批准逮捕刑事犯罪案件114149人,提起公诉186243人,报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510人。重点打击危害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各类刑事犯罪,批准逮捕故意杀人、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10人,抢劫、诈骗、盗窃等侵财犯罪73人,涉毒犯罪10人,制假售假犯罪5人。依据新修订刑事诉讼法,制定《简易程序审理公诉案件实施办法》,全面推行简易程序案件“三个集中”办理模式,适用简易程序64, 占提起公诉案件数的34.4%,节约司法资源,提高诉讼效率

   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工作机制,促进刑事和解。认真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立足于化解矛盾、教育挽救和修复社会关系,扎实开展轻微刑事案件从宽处理工作。2013年,不批准逮捕44人,不起诉68人,刑事和解案件1517人,试点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对逮捕后没有羁押必要的犯罪嫌疑人,提出变更强制措施建议11次,对13人直接决定取保候审。对轻微刑事案件依法从宽、从快处理,全力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

   大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打造专业化未检工作。按照上级部署,20131月,我院成立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负责三区及开发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审查逮捕起诉工作),坚持以“预防、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逐步探索富有自身特色的未检工作机制。为每个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建立“一人一档案”信息表及考察帮教方案;开办“法制课堂”,设立“心灵约谈室”,定期与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沟通;建立帮教QQ群、开通微博传播法律法规,多方引导他们重新回归社会。2013年,共批准逮捕未成年人刑事案件4360人,提起公诉案件5588人,附条件不起诉1212人。

   加强执法办案监督,促进案件管理工作规范化。20135月我院选优配强队伍,成立了以统一受案、全程管理、动态监督、案后评查、综合考评为工作职能的案件管理科,对我院所有受理的案件统一进行受案、登记、分流。2013年,受理各类案件335436人,受理的每个案件都在当日分流到有关部门;接收卷宗786册,对外移送案件273件;接待律师76人次,安排辩护人阅卷45人次,为律师提供复印卷宗服务36人次,接收并转交书面材料9人次;发出案件预警书面通知书3份。

   扎实做好涉检信访工作,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不断强化提高涉检信访一次办结率,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全程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加大涉法涉诉信访排查力度,发现信访苗头及时化解。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和领导包案制,对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和上级有关部门转办的各类举报线索,坚持做到文明接待、依法办理、及时分流、加强督办,严格按照首办责任制的要求进行处理和答复。2013年,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群众来信来访76件,其中来信56件,来访20人次。

   二、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始终把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加强与执法、纪检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反腐倡廉建设。

   依法履行查办职务犯罪职责。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积极查办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深入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等案件。2013年,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215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911人,渎职侵权案件34人;大案9人,科级干部6人,查处涉农惠民、工程建设重点行业领域贪污贿赂案件78人;法院已作有罪判决810人;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20余万元。成功立案查办了三角洲煤厂拆迁过程中静某、时某利用职权,贪污国有资产70多万元的大案。立案侦查了个别镇、村干部滥用职权违规对安置区进行商业开发,致部分群众持续上访、闹访,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通过查办这些案件,较好的净化了执法环境,促进了依法行政。

   着力提升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效。结合执法办案,开展了个案、类案和行业、系统预防,逐步建立和完善了侦防一体化工作机制。2013年,共开展预防调查6次,形成6篇专项调查报告;结合本院查办案件情况开展案例分析6次;向有关单位发出《检察建议》6份,件件得到书面回复和落实;结合法制宣传等活动开展预防宣传12次,警示教育36次,开展行贿档案查询39次。扎实开展了“预防农村职务犯罪百场讲座进乡村”专项活动,对辖区内12个乡镇、办事处逐一进行巡讲,受到警示教育的基层干部千余人,确保了全覆盖、无遗漏,较好地实现了预防效果的最大化。

   三、强化诉讼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着力在加大监督力度、完善监督机制、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上下功夫,促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

   着力加强刑事诉讼法律监督强化立案监督,重点解决有罪不究、违法办案等问题,依法监督纠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1113人,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33人,依法纠正公安机关漏捕1217人,漏诉16人,追漏罪2以保障人权为重点,着力强化侦查监督,针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32件次,向涉案单位发送《检察建议》22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提请市院抗诉13人。我院提请抗诉的房管所孙某、陈某涉嫌玩忽职守案件,经过35次庭审,2013年被告人从免于刑事处罚改判为有期徒刑2年和1年,为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发挥了积极作用。

   着力加强民事审判和行政诉讼监督。2013年,共审查处理各类民事申请监督案件74件,其中办理省、市两级院交办案件36件。向同级人民法院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件,建议提请抗诉2件,不支持监督申请及终止审查案件34件,说服当事人和解20件。向有关机关发出检察建议17件,移送职务犯罪、刑事犯罪线索25人。

   着力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坚持以监所检察“三个维护”工作理念为指导,按照监所检察“四个办法”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赋予监所检察的新职能新任务,进一步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工作力度。2013,共对全区210名监外执行罪犯进行了专项考察,向相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书31份, 确保全区监外执行罪犯脱管漏管率降至10%以下,达到了历史最低水平。

    四、加大队伍建设和管理力度,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各种学习教育活动为载体,抓班子、带队伍,着力强化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造就高素质检察队伍。

   着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筑牢检察干警思想防线。深入学习贯彻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组织全院干警撰写心得体会文章,举办了专题讨论,开展了心得体会交流,通过学习,把全体干警的思想统一到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上来,把着力点放在聚精会神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上来。

   进一步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和支持干警参加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司法考试培训等多种形式学习,先后组织210余人次参加培训。选派15名优秀干警参加省院组织的执法规范竞赛,荣获团体第一名;选拔3名干警参加全市公诉业务辩论赛,荣获团体第一名,在实战中不断提高干警的综合素质;在工作中以岗位练兵促进学习培训,组织开展庭审观摩活动3次;举办了“两法理论与实践”、 非法证据排除、疑难案件评析研讨会,干警的法律理论水平、业务能力均有了明显提高。

    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体育活动,丰富干警的精神生活。积极参加区组织的党建党史知识竞赛活动,以优异的成绩取得了全区第二名的好成绩;做好双拥创建工作,连续多年被评为区双拥创建先进单位;组织开展了三八节女干警户外拓展训练活动、“我运动、我健康”运动会、端午节包粽子比赛、重阳节慰问退休老干部、全院干警体检等活动。在工作上从严要求,在生活上从优待警,有效凝聚了人心,激发了干警干事创业的热情。

   五、强化监督制约,确保检察权正确行使

   坚持把各项检察工作置于区委的领导之下,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意识,把强化自身监督放在与强化法律监督同等重要的位置,自觉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加强内部监督,确保检察权的公正和正确行使。

   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始终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党委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主动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工作,认真执行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主动听取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努力提高办理建议、提案和转交案件或事项的质量和效率。更加重视涉检网络舆情工作和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努力将行使检察权置于有效监督之下。

   狠抓党风廉政建设,确保队伍廉洁自律,风清气正。加强廉洁从检教育、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严格执行自侦办案“一案三卡”等硬性规定;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预警、问责机制,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覆盖检察权行使的全过程;积极深化案件统一管理工作,不断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配合区委区政府做好党政干部住房专项清理活动,全院无干部违规建房和多占住房问题。真正把公正、清廉文明的作风落实到工作的各个环节,树立了检察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一年来,全院无一例干警违法违纪案件发生,无一起办案安全事故发生。

  一年来,我们深刻体会到,我院检察工作取得的进步和成绩,是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和社会各界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关心帮助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院检察干警向各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所有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少数检察人员服务大局、执法为民的意识和能力还有待加强;二是法律监督的实效与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期待还有差距;三是队伍的纪律作风建设还需进一步加强。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一定引起足够重视,并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4年是我区深化改革、抢抓机遇、加快发展的重要一年,我院将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充分履行检察职能,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服务改革发展,调动一切促进发展的积极因素,进一步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不断推进检察工作取得新成绩、迈上新台阶。

  一、学习贯彻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把握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部署,积极探索检察工作服务改革发展的契合点与切入点。努力适应执法办案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要求,妥善处理深化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积极参与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国企改革、拆迁改造、涉农惠民、国土管理和破坏环境领域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扎实做好检察环节深化平安建设的各项工作,密切关注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领域出现的新特点、新动向,严厉打击刑事犯罪,促进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认真排查、化解和预防社会矛盾,健全释法说理、检调对接、刑事被害人救助等制度,切实把化解矛盾工作纳入社会大调解工作格局。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确处理涉检信访案件,配合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做好终结案件息诉罢访、稳控救助等工作,着力解决“信上不信下、信访不信法”现象,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完善重大敏感案件的风险预警和公开听证机制,防止因执法办案不公正、不透明而激化社会矛盾或引发新的上访。

  三、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准确把握中央推进反腐败斗争、建设法治中国的重大部署,进一步加强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提高查办职务犯罪的惩治力。在办案规模稳步上升的同时,更加注重案件的侦结率、起诉率和有罪判决率,力求数量、质量、效果的有机统一。全面加强侦查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大科技装备投入力度。进一步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充分发挥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平台作用,积极探索群众参与预防工作的有效方法,广泛拓展预防渠道,确保实现预防效果

  四、切实维护法律公平正义。按照中政委关于司法权力运行机制改革的部署,坚持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依法监督纠正诉讼中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的突出问题,维护法制尊严和权威。全面推行检察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检察业务实时动态监督,努力形成检察一体化工作格局,促进执法规范化、管理科学化。严格把握批捕、起诉案件质量,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继续强化民行检察监督,综合运用再审检察建议违法行为调查等监督手段,着力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多元化监督格局。全面加强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健全同步监督机制,认真开展专项检察活动。

  五、着力强化检察队伍建设。认真组织即将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不断拓展联系群众的渠道,深入查摆整改“四风”问题,督促干警保持勤勉谨慎、爱岗敬业、乐于贡献的精神,时刻保持检察人员的良好形象。强化检察人员岗位素能培训,探索检察职业道德教育模式,不断提高专业化、职业化水平,打造高素质人才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决心在区委和上级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本次大会精神,团结拼搏,锐意进取,求真务实,攻坚克难,为我区发展改革稳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