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
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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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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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 算 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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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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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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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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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国(境)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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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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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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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接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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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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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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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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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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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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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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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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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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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购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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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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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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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6万元,支出决算为13万元,完成预算的81.2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的费用。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全部为本机机关。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13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原因是2019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2019年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0.19万元,减少100%,原因是2019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2019年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国内公务接待共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13万元, 与2019年度预算相比,减少3万元,减少18.75%,原因是2019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2019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截至2019年12月31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