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司法责任制改革的要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制定了《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试行)》,并于第五届第243次检委会会议通过。
该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原则、讨论内容、会议召开程序、案件讨论效力等方面的内容,规范了检察官联席会议的职能和程序。
检察官联席会议制度的实施,一方面是通过主任检察官之间对疑难、复杂案件的讨论分析,形成倾向性意见,为主任检察官办理疑难案件决策提供参考,确保案件质量、提高办案效率;另一方面有利于法律适用的规范和统一、提升队伍整体素质、推进内部管理的专业化和民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