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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有关检察服务事项的通告
时间:2022-03-1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现将疫情防控期间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有关检察服务事项通告如下:

一、疫情防控期间,我院正常开展案件受理、申诉信访、律师接待等检察服务工作事项。

二、为避免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所有来院的诉讼参与人、来访群众、外来办事人员请遵守以下规定:

1.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所在市、区(县)旅居史的,健康码、行程码异常的或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相似症状的,请暂缓来院,可采取其他方式参与诉讼、办理事务。凡14天内有阜阳市外活动轨迹的人员,确需来院办理诉讼业务的,应按照阜阳市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要求落实好核酸检测、健康监测、隔离管控等措施,来院时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来院人员请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来访和疫情防控制度,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疫情防控检查,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和行程码,自觉接受体温测量、来院登记,符合疫情防控规定的方可进入,请全程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事项办理完毕后,请您及时离开接待场所。

三、可首选 来信(地址:阜阳市颍东区幸福西路369号检察服务大厅,邮编:236059)、网络(中国检察网www.12309.gov.cn)、电话(12309检察服务热线)等方式办理相关事务。

疫情防控期间,我院将一如既往地提供优质的检察服务,努力为您提供安全、便捷、高效的服务。因采取必要防控措施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