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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颍东检察院 廉“节”提醒】清风伴明月 廉洁过中秋
时间:2022-09-0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2年中秋、国庆即将来临,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抓紧重要廉政时间节点,严明纪律规矩,以钉钉子的精神纠“四风”树新风,杜绝“节日腐败”,营造欢乐祥和、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颍东区人民检察院驻院纪检组、综合业务部提醒全体干警严格遵守作风建设要求,划出思想“红线”,筑牢行动“底线”,做到“八不得”:

  

  1、不得用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

  2、不得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或旅游、娱乐、健身等活动安排;

  3、不得公款旅游或改变公务行程借机旅游;

  4、不得违规收送名贵特产、礼品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等;

  5、不得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6、不得铺张浪费,搞攀比、讲排场、比阔气,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

  7、不得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8、不得搞封建迷信活动,组织、参与“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驻院纪检组

  综合业务部

  2022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