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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报!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被省检察院评选为2018年度“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
时间:2019-07-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18年以来,颍东区检察院认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工作方针,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着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升检察机关建设水平,塑造检察队伍良好形象,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各项检察工作实现新发展。

  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在工作中主动担当作为,提供服务大局新保障;主动履行检察职能,深化平安建设新要求,深耕主责主业,构建法律监督新格局;持续深化改革,强化检察改革新成效;全面从严治检,提升队伍建设新高度。

  从2018年,该院先后获评“全国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全国检察宣传先进单位”、“第二届全省检察文化建设示范院”,被市委市政府评为“第十届文明单位”、“双拥先进单位”,被市检察院荣记集体三等功。未检科被省检察院授予“集体二等功”,以上殊荣都为获得2018年度“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的荣誉奠定了坚实基础。

  此次获得2018年度“人民满意的基层检察院”的荣誉,该院检察长表示:“我们将再接再厉,做好基层院的榜样,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建设美好颍东作出新的贡献!以更好的姿态与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