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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八妇女节特辑】努力绽放的“她”--第五检察部 龚东梅
时间:2025-03-08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最可爱的你

她们,是公平正义的捍卫者,

也是家庭社会的半边天;

她们,以检徽为盾,以法律为剑;

严惩侵害女性犯罪,支持维权发声,

用公益诉讼打破歧视,用司法温度抚平伤痕。

愿所有女性:如光如炬,自在如风;

无惧岁月,无畏挑战!

--致敬每一个努力绽放的「她」


第五检察部-龚东梅

不忘初心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TA力量:

为折翼的天使插上翅膀,为迷途的孤雁寻找航向。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龚东梅同志,2017年入职第五检察部,从事未检工作7年,该同志协助办理多起涉未成年人案件,同时,积极承担未成年人法治宣传工作,先后走进辖区中小学校开展多种主题的法治校园宣讲活动。

多措并举强化普法宣传工作。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职能,龚东梅同志深入辖区内各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发放“校园零性侵”倡议书、预防校园欺凌等宣传册;邀请辖区多名学生走进检察院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基地参观,并进行认真讲解,通过VR虚拟场景,让未成年人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掌握法律知识;参与拍摄多部未成年人普法微电影、微视频,将“纸上的法”变成“可视的法”,增加普法趣味性。

多元化开展附条件不起诉帮教考察工作。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明确“预防就是保护,惩治也是挽救”的理念,建立涉罪未成年人“一人一档”制度,对犯罪较轻、初犯偶犯的未成年人,依法从宽到位,综合运用心理疏导、司法训诫、家庭教育指导、公益活动等措施,对涉罪未成年人跟踪回访、精准帮教,做实矫治教育工作;有针对性运用公益活动、心理疏导、法治教育等帮教措施,做好效果评估及后续跟进帮教工作;对涉案未成年人父母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其履行监护职责;对于处于附条件考验期人员长期跟踪帮教,定时督促提交思想汇报,召集处于考验期人员对其进行法治教育,关注其思想动态,确保其认真遵守考验期内相关规定。

未成年人承载着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让少年儿童健康成长,也是每一名未检干警努力的方向,龚东梅同志将继续积极履职、担当作为,用“检察蓝”凝聚“六大保护”力量,照亮未成年人前行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