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发挥监督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今年上半年,我院民行部门接到群众反映,位于阜阳市颍东区插花镇的阜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存在污染环境现象,环保部门未正确履行职责,及时进行处理。对此,我院民行干警多次与反映群众联系,安抚情绪,防止过激行为出现,同时多次前往现场调查了解取证,并争取上级检察机关的支持。经查,填埋场存在垃圾随意堆放现象,与三十里河相连的水沟两侧有黑色污染物,散发有刺鼻气味,阜阳市颍东区环境保护局对以上问题未及时予以处理答复,导致群众不满,多次上访,环保部门存在履职不当的情况。
我院遂向阜阳市颍东区环境保护局发出了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的检察建议。阜阳市颍东区环境保护局接到检察建议书后,非常重视,对检察建议书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核实,并提出了具体的措施,逐一进行了整改,并于整改之后多次安排人员到现场进行了环境监察,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复。此后,民行干警再次来到阜阳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周边进行了回访,该垃圾填埋场污水排放安装了国家规定要求的在线监控系统,达标排放,现场垃圾全部覆盖封闭,新倒的垃圾全部直接进入发电厂燃烧发电,现场无任何气味,秩序井然。
9月2日,我院民行干警前往垃圾填埋场周边,入户走访韩庄、汪庄等五个村庄二十户居民,走访的二十余户居民表示现在除了雾霾天气时,空气中有轻微的气味外,其余都很好,环境相比较去年有较大改善。韩庄居民老人表示近半年来的环境变化明显,现在的空气也好了,对相关部门以及检察机关的努力表示了感谢。群众推选的环境监督员表示现在的环境群众认可,没有意见。此后,又将回访情况反馈给了插花镇人民政府。插花镇人大主席表示,近段时间以来,掩埋场周边环境有明显的改善,检察机关的工作效果很好,群众反映的也少了,并代表两委班子对检察机关的工作表达了感谢。今后,我院将继续关注插花垃圾填埋场周围的生态坏境建设,同时,我们也必将更加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不断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为我区社会环境和经济发展环境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