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8月10日召开全市检察长座谈会上,颍东区检察院检察长马千里就司改试点工作作了经验介绍。
全省检察机关司法责任制改革全面启动以来,颍东区检察院认真贯彻省、市院的部署,在细致摸底精心谋划的基础上,按照稳步推进、有序过渡的工作思路,积极推动司法责任制改革各项工作落实,主动探索和创新适合颍东检察工作实际的措施。合理安排员额,既“精心计算”又“立足实际”,实现检察官配备在司法办案一线。探索新型办案组织,既显“扁平化”又增“专业化”,推动办案方式集中转变。授权检察官批捕、公诉,从“层层审批”到“一肩挑”,办案效率得到提升。平衡权力下放与监督制约,从“集体讨论、集体负责”到“谁办案、谁决定、谁负责”,探索建立检察官业务考核评价体系。制定改革配套制度,让司法责任制改革有章可循。
司法责任制改革启动以来取得了一定的成效,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充分体现,提升了检察官办案积极性。增加了司法亲历性,提升了队伍专业化水平。(张燕 文、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