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推进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做好查纠整改环节的目标任务,颍东区检察院根据《阜阳市人民检察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成立了重点案件评查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
4月13日,颍东区检察院全面启动重点案件评查工作,对2018年以来五类重点案件(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改变定性、撤回起诉、判决无罪)共计320余件案件开展专项质量评查。本次重点案件专项评查通过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摸排的案件底数、案件类型、承办人等,制作案件评查数据,采取自查、交叉互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评查中发现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办案程序、落实“三个规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实行一案一表记录,由评查人独立阅卷,逐案填写《重点案件专项评查表》并签字确认,做到一案一查、一案一评,确保对案件质量作出客观评价。同时案件评查领导小组建立台账,每日上报完成评查进度,全部案件评查结束第二日上报评查问题分类汇总表和评查报告。 通过重点案件专项评查,梳理归纳出我院刑事检察存在立卷归档不及时等检察权监督制约不完善、认罪认罚案件未充分听取律师意见等突出问题。副检察长张璇要求,对于评查出的问题能立行整改的立即纠正,不能立即改正的,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意见,明确具体措施、整改时限,切实做到以问题为导向,以评查促规范,以整改促质量。
颍东区检察院将以此次教育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理念,不断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执法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