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颍东检察:“除旧迎新”确保系统顺利运行
时间:2022-08-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为全面做好检察政务内网业务应用系统2.0上线应用工作,颍东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积极落实上级院关于开展历史数据迁移和检察业务应用系统1.5下线工作的相关要求,通过责任到人、积极沟通、全程监督,准查找应用系统1.5线上所有往年未结案件,总清查率达82.2%。

    按业务部门整理未结数据,排查过程精细化。案件管理部门根据上级院工作部署,对统一业务应用系统中2014年至2021年未结案件、流程未结束案件共计691件开展清查工作。通过建立台账,注明案号、当事人信息、审结情况、承办人等基本信息,向业务部门制发工作提示函,要求各部门逐案列明原因、说明理由。同时因案制宜,对在办案件,督促承办人限期结案,确实无法结案的,做好统计,上报原因。对已办结案件,要求及时点击流程结束。对因案卡填录不规范显示长期未结案的,采取口头提示和在系统内制发《流程监控通知书》相结合的方式,要求各部门遵循“谁操作、谁负责”的原则进行操作。案件管理部门指定专人每日对案卡填录情况进行核查。

  与责任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完善案卡填录数据。案件管理部门及时将电子台账发送至各个责任部门,并于责任部门沟通协调,督促部门及时完成补填工作并严格限定修改时间,跟进清理进度。对进展缓慢、办结难度大的案件,与责任部门加强沟通,上报分管检察长集中研究解决。对人员因离职、转隶等原因权限改变,无法处理流程等问题,经协调,由责任部门指定专人统一处理,保证责任到人。

  统计员全程监督审核补填进程,及时纠正填录错误。在对未结案件的清查过程中,案件管理部门统计员通过统一系统中案件信息传递审核功能及报表审核功能,每日对填录案件的准确性进行监督,防止在填录过程中出现新的问题,切实有效地完成每一个案件的清查工作。同时在办案人员填录过程中,及时、详细地解答填录问题,防止案件“边清边积”。

  下一步,颍东区检察院案件管理部门将继续加大案件清查工作,及时组织完成系统配置,确保检察政务内网业务应用系统2.0顺利上线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