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重要指示精神,助力“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工作,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坚实履行检察职能。为下一步依法严惩长江流域非法捕捞行为,于2023年4月20日在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公安分局与颍东公安分局、颍东农村农业局召开了关于办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联席会议,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陈坤、颍东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金浩、颍东区农村农业局执法大队长李维民等人参加会议。
与会人员先是共同学习上级部门于2023年4月3日印发的《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安徽省公安厅、安徽省农村农业厅 关于办理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有关问题的意见》,其次就该意见对于颍东辖区内非法捕捞水产品相关案件进行了讨论,颍东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就办理该类型案件的案发特点和犯罪构成要件和侦查机关提前沟通,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强化“两法衔接”,同时对涉案人员使用的捕捞工具、捕捞方法与农村农业局执法人员进行确认,与会人员对该案案件的办理达成共识,明确了下一步的工作目标与方向。
“长江流域十年禁渔”,功在当代,利在千秋!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提高政治站位,主动履职,助力长江禁渔退捕,依法办理在长江干流(安徽段)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满足颍东区人民群众对生态环境的更高期待,护航颍东经济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