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一体抓实检察业务、案件管理、质量管理的决策部署,4月30日上午,颍东区检察院召开刑事检察部门办案质效“月讲评”例会。阜阳市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谢华军到会指导并进行点评,颍东区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陈坤主持例会,专职检委张莉和刑事检察部门全体员额检察官及助理参会。
颍东检察院对照上级检察机关重点关注的案件类型,分别梳理出3件诉判不一、1件捕后缓刑、1件不捕复议典型案件,并逐案分析讲评。承办检察官依次汇报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履职过程,分享了办案成效及经验,也汇报了案件办理中存在问题,总结反思并自评提出改进措施。参会领导就案件办理质量、矛盾化解纠纷、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评析。
谢华军主任分别对5起案件进行“一对一”点评总结,肯定案件办理中的亮点,同时指出了案件办理中存在的不足,通过焦距个案问题,明确类案适用。强调逮捕案件应严格按实际条件办理,加强与法院的沟通,提出要在办案中对标高质效标准。
下一步,颍东区检察院将继续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决策部署,以“月讲评”助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升刑事检察工作办案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