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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报告】颍东区人民检察院2012年检察工作报告
时间:2018-08-29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3 111日在颍东区第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

  

  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赵亚东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2年,我院在区委和市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步。

  一、立足检察职能,努力营造和谐社会环境

  我院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第一责任,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坚持打防并举,严格执行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努力化解社会矛盾,为打造平安颍东、和谐颍东作出了积极贡献。2012年,共依法批准、决定逮捕犯罪嫌疑人189人,提起公诉 191人,报送市院审查起诉15人。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把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侵财型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的多发性犯罪作为打击重点,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等犯罪嫌疑人2239人;积极参与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批准逮捕、提起公诉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毒品犯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8 13人。有力地打击了犯罪,维护了社会治安秩序

  深入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在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主观恶性较小、犯罪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特别是对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依法从宽处理。共不(予)批准逮捕37人,不起诉20人;全面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工作,注重对不批捕、不起诉、不抗诉等案件决定的释法说理,积极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当事人达成和解,化解社会矛盾。如我院办理的于某等七人寻衅滋事一案,其中王某等三人系未成年人,我院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通过走访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家庭、学校、社区,了解对其是否具有监护和帮教条件,主动听取了被害人的意见,促使双方达成刑事和解。综合本案的具体情况,依据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对三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避免了未成年人在监禁场所可能受到的交叉感染,也更有利于促成他们产生积极向上的心态,减少和防止其自暴自弃的倾向,确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积极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不断强化文明“窗口”建设,以集中化解信访积案和进京访为重点,扎实开展“规范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正”领导干部大接访专项活动;建立健全执法办案全程风险评估预警处置机制,在拟作出不立案、不批捕、不起诉等决定时,评估是否可能引发或激化的矛盾,及时制定依法稳妥处理的化解预案。2012年,共受理各类举报线索43件,奖励举报有功人员1人,及时评估预警重点案件5件,妥善处置涉法涉诉信访重点案件1起。如办理张某涉法涉诉一案,办案人员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和诉讼要求,积极引导张某通过司法途径解决个人诉求,帮助解决其生活困难,最终让这起长达15年的上访案件息诉罢访。

  积极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积极发挥检察职能,制定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指导意见,针对执法办案中发现的制度漏洞和社会管理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提出检察建议51件次,促进提高社会管理科学化水平;协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预防职务犯罪长效机制,促进社会管理领域公共权力正确行使;探索社区矫正检察监督途径,积极推进社区矫正制度的健全和完善。在正午、口孜、插花三个乡镇的司法所挂牌成立了社区矫正检察室,与区司法局在社区矫正工作上顺利衔接,实现了社区矫正与刑事审判、刑罚执行、执法监督的无缝对接;积极创建“优秀青少年维权岗”,选派检察人员担任法制辅导员,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加强对青少年的犯罪预防和安全保护;积极参与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开展了“综治宣传月”、“学雷锋、树新风”法治宣传等活动,接受群众法律咨询100余人次,散发各类宣传资料4000余份。

  二、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推动反腐倡廉建设健康发展

  认真贯彻上级院的工作部署,突出办案重点,积极开展专项行动,切实推动反腐倡廉建设深入开展。2012年,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723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4件12人,渎职侵权案件311人。所有提起公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法院均作出有罪判决。

  严肃查办涉农领域职务犯罪。认真贯彻高检院惩治预防涉农惠农领域贪污贿赂专项工作部署,把农村土地征用补偿及农民工阳光工程培训资金使用情况作为开展专项行动工作目标。共立案查办涉农惠民领域贪污案件311人,通过办案挽回经济损失50余万元,有力地打击了涉农领域职务犯罪,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较好的服务。

  坚决查办损害司法公正的渎职侵权犯罪案件。围绕惩治司法腐败、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以深入查办司法不公背后的渎职侵权犯罪等专项工作为重点,依法查处了阜阳市公安局颍东分局某派出所原副所长佟某、阜阳市交警支队事故大队纪某等人涉嫌徇私枉法案件210人。通过这些案件的查办,有效净化了司法环境,树立了检察机关严格执法的良好形象,收到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科技强检助力执法办案作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我院更加注重通过高科技手段提升法律监督水平,向科技要效率、向信息化要战斗力。2012年办理的3件渎职案件,其中两起案件使用电子数据恢复的技术手段,使案件得到突破性进展。如在办理阜阳市公安局佟某、纪某涉嫌徇私枉法案中,我们通过对涉案电脑硬盘中的电子数据恢复,成功获取了关键证据,开创了我省运用电子数据恢复技术查处渎职犯罪案件的先例。

  更加注重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始终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预防为主,把预防工作摆在与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同等重要的位置来抓。开展各种形式的预防咨询671次、警示教育宣传28次,职务犯罪案例剖析33件,受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403人次。我院在参加全省检察机关廉政短片评比中,参赛作品《欲望无限,生命有限》荣获第四名,被省检察院推荐到高检院参加全国评比。

  三、强化诉讼活动监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

  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价值理念,把“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准确监督”贯穿始终,以监督保障公平,依法履行诉讼监督职责,确保法律正确实施。

  着力加强立案监督和侦查监督。依法监督公安机关立案11件,纠正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5件;依法追加逮捕32人;追漏罪6起,追漏犯8人;提出书面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4件次。

  着力加强审判活动监督。对认为确有错误的刑事裁判提请抗诉2件;对刑事审判中的违法情况发纠正违法通知9次;提出量刑建议115件,量刑建议与法院判决结果的准确率达90%以上;检察长列席审委会5次;把司法不公背后的职务犯罪作为监督重点。在办理高某寻衅滋事和王某危险驾驶案件中,发现涉嫌徇私枉法犯罪线索2件;对认为确有错误的民事行政裁判提请抗诉9件;坚持抗诉与息诉并重,对认为裁判正确的申诉,做好息诉工作,息诉和解和终止审查案件24起;与14家律师事务所召开了专题联席会议,建立了畅通申诉渠道联席会议机制。

  着力加强刑罚执行监督。应用了监外执行办公自动化管理软件,建立了监外执行罪犯数据库,强化了对监外执行罪犯交付执行和监督管理。2012年,对全区监外执行罪犯255集中组织考察2次,发现脱管、漏管罪犯37人;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发出书面检察建议20份,口头建议30次;纠正在押犯人刑期有误案件1件;查办了阜阳监狱狱警涉嫌玩忽职守犯罪案件1件,实现了我院查办刑罚执行中职务犯罪案件零的突破。

  四、加大队伍建设和管理力度,提高整体素质和执法水平

  按照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的要求,以深入开展各种教育活动为载体,抓班子、带队伍,着力强化对检察干警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努力造就高素质检察队伍。

  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深入开展“保持党的纯洁性”主题教育实践系列活动,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大会议精神;着力开展警示教育、革命传统教育等“十个一”活动,检察干警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公正理念更加强化,廉洁意识进一步加强,文明素养进一步提升。

  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放在队伍建设首位。围绕“以人为本,和谐建院,恪尽职守,服务发展”的建院理念,强化班子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加强班子成员的沟通和交流,增强班子凝聚力、向心力;定期征求广大干警对领导班子的意见和建议,提高决策透明度和公信力。

  加强自身反腐倡廉建设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政风险防范等机制,健全适合检察特点的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强化内部监督;绘制业务科室廉政风险防控图,对所有岗位的风险点提出明确、清晰的防控措施;建立岗位廉政风险防范承诺、预警、问责三项机制,使廉政风险防范管理覆盖检察权行使的全过程,全年无一名干警违法违纪。

  认真学习贯彻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做好新旧法衔接过渡期间各项准备工作。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对检察机关规范行使法律监督职能、加强对刑事诉讼各个环节的监督制约提出了一系列新的更高要求。我院在积极参加上级检察机关组织的专题培训的同时,结合本院实际,制订了学习方案,积极拓展学习的内容和深度。坚持每周三集中学习制度,开展了“修改后刑诉法理论与实践研讨”、刑诉法知识竞赛等活动,确保每名干警熟练掌握修改后《刑诉法》的主要内容和实际执法要求。引导检察干警不断强化人权保障意识、证据意识、程序意识,自觉适应刑诉法修改对检察人员带来的新要求和新挑战。

  六、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保障公正廉洁执法

  坚持重要工作部署和重大事项向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报告制度,2012年就公诉工作情况作了专题报告。认真研究落实人大代表有关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予以反馈。组建专门联络室,加强与区人大常委会、人大代表的经常性联系,定期报送《颍东检察》等材料。通过走访人大代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案件评查、旁听案件庭审等活动,听取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和改进检察工作。

  2012年以来,在全院干警的共同努力下,我院先后荣获颍东区综合治理优秀单位、双拥创建先进单位、全区党建知识竞赛第一名、并被区政府荣记集体三等功;全市检察机关的修改后刑诉法知识竞赛团体、个人第一名;16名干警受到省、市、区的表彰。

  各位代表:成绩来之不易,进步凝聚汗水。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这些成绩的取得,既得益于全院检察干警的共同努力和无私奉献,得益于区委、区人大对检察工作的正确领导和监督,得益于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向各位代表和同志们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

  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人员的整体素质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检察工作的需要,查办职务犯罪和监督执法活动仍然存在薄弱环节,少部分业务工作存在着发展不平衡现象,极少数干警工作中还存在畏难情绪,敬业意识、创先争优意识不强。针对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实施的第一年,也是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之年,我院的主要工作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以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首要政治任务,以争创省级先进基层院为目标,继续深化三项重点工作,强化法律监督、自身监督和队伍建设,为颍东经济社会跨跃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更加注重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工作,努力在拓展服务途径、提升服务成效上下功夫、见成效紧紧围绕区委提出的“跨越发展、和谐发展”两大主题,正确履行检察职能,把检察工作放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深化服务措施、创新服务形式,改进执法方式,强化执法效果,自觉服务好全区工作大局,切实维护好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工作,努力在提高办案质量、提升法律监督效果上下功夫、见成效充分发挥打击、监督、教育、预防、保护等职能作用,切实加大对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突出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上的职务犯罪,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全力以赴维护我区社会和谐稳定。

  

  四、更加注重机制创新工作,努力在抓亮点、创特色、树品牌上下功夫、见成效全力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即将成立的案件管理科人员配置,将公诉案件、侦查监督案件纳入案管范围,全方位实现案件的内部监督。为更好的预防青少年犯罪,我院将在全市检察机关率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根据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抽调业务精通、心思细腻的女检察官负责案件的批捕、起诉工作,力争未成年人诉讼权益保障工作实现新突破。

  五、更加注重队伍建设,努力在强化队伍素质、提升执法公信力上下功夫、见成效抓好检察队伍思想政治、纪律作风、反腐倡廉建设,确保队伍政治合格、业务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重监督制约,重模范带头,重廉洁自律。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抓好人才引进、培养、使用工作,营造凝心聚力、干事创业的环境。坚持从严治检,强化检务督察,严明执法纪律,确保执法公正,树立检察机关公正文明执法新形象。

  六、更加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决议和要求,完善接受人大监督的制度措施。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经常性联系,认真办理人大交办事项。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注重运用各种新闻媒体平台,听取群众意见,真诚接受监督。大力加强检察宣传,使人民群众更多了解检察工作、支持检察工作、更好监督检察工作。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院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开拓创新、锐意进取,积极主动地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更加奋发有为地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努力为我区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