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六稳六保要求,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增强“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成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4月28日上午,阜阳市颍东区检察院就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召开拟不起诉公开听证会。听证会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马千里主持,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被害人代表等受邀参加。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犯罪嫌疑人吴某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基本情况,就该案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及拟不起诉理由详细阐述。
本案中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某公司法人代表吴某将工程分包给他人,工程完工后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程款,导致拖欠多名工人工资共84万余元。经审查后,承办人认为吴某系民营企业家,且案发后积极足额支付工人工资,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行为,在侦查阶段和审查起诉阶段均能自愿认罪认罚,悔罪表现明显。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恶性、社会危险性及认罪认罚等情况,拟作出不起诉决定。
现场听证员就该起案件相关情况进行提问,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及被害人充分发表意见。在全面了解案情、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法规后,与会的听证员进行独立评议,一致通过了检察机关拟作相对不起诉的处理意见。政协委员张瑜表示通过此次听证会有利于保障社会大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护了民营企业的发展,同时也希望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被害人在遇到自身权益不能保障的情况,要积极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合法权益。
颍东区检察院通过公开听证的形式,将检察机关的日常工作置于“阳光之下”保障了公平正义,让人民群众近距离感受检察机关的司法温度,确保案件处理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相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