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中共中央直属机关事务管理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文件《关于公布第三批节约型机关创成单位名单的通知》,公布了一批节约型机关建成单位名单,阜阳市颍东区人民检察院榜上有名。
工作亮点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推动党政机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长久以来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把过“紧日子”作为一种习惯和常态,积极参与创建节约型机关单位,卓有成效。
1
积极开展宣传教育
树立环保意识
大力弘扬节俭之风,在全院开展宣传,鼓励干警从身边小事做起,在各类用电、用水设备上张贴提示、画报等,使绿色节约理念潜移默化地深入人心,蔚然成风。
2
做好节约能源工作
厉行勤俭节约
采用高效节能灯管,减少照明设备能耗,下班及时关闭电脑、空调、打印机等设备电源,做到人走断电,既保障了用电安全也很好的杜绝了长明灯。加强日常用水设备的维护,使用感应出水龙头、节水洁具等,源头上避免长流水。合理使用空调,严格执行冬季制热20℃,夏季制冷26℃。对达到使用年限的办公桌椅、电脑还可继续使用的物尽其用,非必要不更换。食堂内张贴各类节约粮食的画报和标语,用餐执行按需拿取,少量多次,全员开展“光盘行动”。同时倡议全体干警每周少开一天车,低碳出行。通过每一位干警的自觉行动,促进节约型机关建设,让绿色节约理念深入人心。
3
坚持推行绿色办公
践行节约增效
严格执行办公用品审批和管理制度,领用、保管、借用等均需登记签字,在办公用品采购方面多选择环保、可再生、可降解绿色产品,大力推进绿色办公、网络办文。在做好保密工作的前提下使用无纸化办公系统,通过OA、微信、邮箱等多种方式传送,减少纸质文件印发,非必要时使用双面打印节约纸张。
下一步,颍东区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建立健全常态化、长效化节约型机关,逐步提升创建水平,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作出更大贡献。